办理机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 申办对象资格: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具体需查询所在区域民政局) 办理时限: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办理流程:申办手续: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近期正面免冠6*4厘米大二寸合照3张,光面红底; 4、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除提供1至5项证件、证明外,还应当提供有效的离婚证件(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 5、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当事人出示证件 ↓ 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 ↓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49号)规定,婚姻证书费9元/对。其余项目费用50元以内。
■南宁市及各区县民政局电话号码: 南宁市5505917 西乡塘区3131816 青秀区5560996 邕宁区4791526 兴宁区2615802 江南区4880567 良庆区4512991 武鸣县6237420 横 县7232129 宾阳县8222322 马山县6995606 上林县5222770 隆安县65283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