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儿入户程序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二、新生儿随父或随母入户程序 新生儿可以随父入户的措施自1998年后方实行,但在此政策实行前出生的儿童,原本只能随母亲户籍地入户。但据了解,如果需要申办小孩随父入户广州,也可以通过以下程序办理。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符合计划生育的有关证明)、小孩的户口本; 3、父母结婚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4、属计划外出生的小孩,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凡被批准来市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综合BZ厅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凭《准迁证》(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父母户口本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