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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规定房改房交易要求提供缴款明细,房东是1999年最后一批房改房,当时他单位要求需要结婚之后才能分房,房东当时是单身,就随便编造了一个妻子姓名和身份证号(他们这最后一批福利分房有不少这种现象),今天在房管局递件的时候人家要求找到这个人来签名,要查验证件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可这个人压根就是凭空乱造的一个名字和身份证,不存在其人,造成无法交易。房东现在已婚,但妻子姓名和身份证都跟那份早期的缴款资料对不上,也帮不上忙,请问这样的情况要如何处理才能交易啊?谢谢指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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