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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溪小学201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招生工作的指示精神,我校201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地段:
京溪街属京海社区居委会、京鹏社区居委会、京宇社区居委会、京麟社区居委会、京龙社区居委会(白天鹅花园除外)、麦地社区居委会、白灰场社区居委会、犀牛角社区居委会、恒骏花园社区居委会、梅花园社区居委会、南方医科大学社区居委会、金麟社区居委会、梅苑社区居委会、东圣社区居委会、符合条件的万科御品业主子女。
二、招生对象:
居住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且户籍(含蓝印户口)与居住地一致的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2011年5月14、15、16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2:30至4:30时。
四、报名地点:京溪小学怡新校区(广州大道北怡新路47号)
五、报名办法:
(一)、地段生(即我校招生范围内符合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报名,家长到校填写《白云区小学生入学报名表》并携带以下材料交到地段生报名处:
1、户籍证明: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须为适龄儿童父母(也可以是该儿童本人)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的本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有户口簿首页(有住址页)和儿童姓名页(需要有儿童身份证号码入学籍网,未办身份证号码的可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在同一张A4纸上。
2、居住证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或集资房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若集体户和拆迁户中不能人户一致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和拆迁协议。若适龄儿童长期与祖父母居住且户籍随祖父母的,可提供适龄儿童祖父母的户籍和房产证明。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区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3、其他证明:儿童体检表原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父母的计划生育证(或绝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自备一个贴有邮票并书写完整地址的标准信封(寄发录取通知书用)。
(二)、借读生报名,家长到校填写《借读生申请表》并携带以下材料交到借读生报名处:
1、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的本市暂住证(或房产证/购房房契)、从业证、计生证及原户籍证明(户口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及儿童体检表原件、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自备一个贴有邮票并书写完整的标准信封(寄发录取通知书用)。
(三)、居住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除按第(二)点提供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六、京溪小学招生联系人:冯老师、邓老师, 电话87269728;投诉电话:87268987
七、其他注意事项:
1、一、二年级在怡新校区上学,三年级开始回到校本部上学至小学毕业。
2、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永平片教育指导中心审核,报区教育局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3、儿童预防接种证须在报名前到社区卫生站进行验证。
4、5月14日至16日报名时,请家长带孩子一同到学校。
5、6月10日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通知按家长提供的信封邮寄)。
6、6月19、20日新生注册。(凭录取通知书到京溪小学怡新校区注册)。
7、未经录取的适龄儿童,学校不退还办理报名时所交的各种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广州市白云区京溪小学
二0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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