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43 | 浏览: 14724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手机看此贴
  • 微信扫一扫 手机看此贴
  • 好内容 随时分享到朋友圈

信诚保险投保人重疾豁免险拒赔案

  [复制链接]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帖子
219 
经验值
1500  
注册时间
2009-3-19 
BB生日
2008-07-25
专业,学习.....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帖子
219 
经验值
1500  
注册时间
2009-3-19 
BB生日
2008-07-25
楼主要是能勤奋点就好了,
以前看你的贴子学到不少东西,
现在是......
特立独行

硕 士

Rank: 20Rank: 20

帖子
8417 
经验值
46291  
注册时间
2007-9-6 


   
嘉睿妈妈 发表于 2013-5-6 09:25
楼主要是能勤奋点就好了,
以前看你的贴子学到不少东西,
现在是...... ...


哈哈,现在回来勤奋。在家休息读了两年书。
请多多指教。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帖子
522 
经验值
2858  
注册时间
2008-10-17 


   
嘉睿妈妈 发表于 2013-5-6 09:25
楼主要是能勤奋点就好了,
以前看你的贴子学到不少东西,
现在是...... ...


原来对楼主有意见的不止我一个呢。。。。。。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帖子
522 
经验值
2858  
注册时间
2008-10-17 
学习了,对于很多的保险条款,俺如看天书,都是直接找楼主。。。。。。专业人士解决
特立独行

硕 士

Rank: 20Rank: 20

帖子
8417 
经验值
46291  
注册时间
2007-9-6 
本帖最后由 陆杨 于 2013-5-7 15:47 编辑

那还是楼上厉害。
说实在话,如果不是看到这个案子,我也没留意到这个条款会有这么一个大坑,不到理赔时,很难深刻理解条款的各层意义。
然后我就跑去翻了一通其他的重疾豁免保险的相关条款,结果发现,同样是信诚公司的相类似产品,条款文字描述却大不一样。晒一下:



信诚附加豁免保险费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在本附加合同的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被确诊患有一种或一种以上重大疾病(见附录1),我们将按以下情形之一承担保险责任,豁免后本保险责任终止:
       (1) 如果所依附合同为非投资连结保险和非万能保险,我们将从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后的下一期保险费开始豁免您应缴付的本附加合同及所依附合同的余下各期保险费,直至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获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缴付。
       (2) 如果所依附合同为投资连结保险或万能保险,我们将从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后的下一期保险费开始豁免本附加合同及所依附合同在保险合同所列明的余下各期保险费,直至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获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缴付,本附加合同所依附合同的保险费将按投资连结保险或万能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进入您的保单账户。
       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为等待期。在等待期届满前,若被保险人发生并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但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注3)导致重大疾病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特立独行

硕 士

Rank: 20Rank: 20

帖子
8417 
经验值
46291  
注册时间
2007-9-6 
《信诚附加豁免保险费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就明确是以保险事故发生日——重疾确诊日为准的。

同一公司类似产品条款文字描述如此不同。。
这是多大一坑啊,这是要坑杀代理人。。。
只能细心细心再细心,积累积累再积累了。

特立独行

硕 士

Rank: 20Rank: 20

帖子
8417 
经验值
46291  
注册时间
2007-9-6 
我又翻出一款

信诚附加「安享未来」豁免保险费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在本附加合同的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被确诊患有一种或一种以上重大疾病(见附录1),我们将从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后的下一期保险费开始豁免您应缴付的本附加合同及所依附合同的余下各期保险费,直至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获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缴付。
       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为等待期。在等待期届满前,若被保险人发生并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见附录2 名词释义)导致重大疾病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还是以重疾确诊日为准的




特立独行

硕 士

Rank: 20Rank: 20

帖子
8417 
经验值
46291  
注册时间
2007-9-6 
坑,大坑。。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帖子
2989 
经验值
16959  
注册时间
2009-4-3 
BB生日
2001-01-01
            我以为这:“此条款设定有失公平,明显加大了合同客户方的义务。”  这句很有道理,但可能不太好用,很多大公司就是店

大欺客,很讨厌,通融一下并没什么可就是不肯。

理赔部的头是哪国人啊,不食人间烟火,信诚公司请了他(她)真是得不偿失,

你赚到一点失了顾客的心,有意思么?公关部又躲哪凉快去了?


Rank: 5Rank: 5Rank: 5Rank: 5Rank: 5

帖子
37 
经验值
210  
注册时间
2013-5-5 
所以买之前自己要看看条款
朋友,别哭

六年级

Rank: 10

帖子
45 
经验值
184  
注册时间
2007-10-27 
BB生日
2007-08-04


   
冷如风 发表于 2013-5-6 16:54
学习了,对于很多的保险条款,俺如看天书,都是直接找楼主。。。。。。专业人士解决 ...


同感同感,呵呵。很多地方要多想楼主好好学习呢。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帖子
522 
经验值
2858  
注册时间
2008-10-17 
楼主太有名了,都借你的大名做广告呢。。。。要做广告的,先在本人这里拿号排队,

Rank: 20Rank: 20

帖子
8469 
经验值
49503  
注册时间
2008-5-22 
BB生日
2008-01
我也买了信诚的五年了,说实话,到现在我都还没有搞明白我的保险到底保些什么

点评

陆杨  找你的代理人再重新讲解一遍喽。  发表于 2013-5-20 12:24
特立独行

硕 士

Rank: 20Rank: 20

帖子
8417 
经验值
46291  
注册时间
2007-9-6 


   
我也买了信诚的五年了,说实话,到现在我都还没有搞明白我的保险到底保些什么 ...

找你的代理人再重新讲解一遍喽。

Rank: 20Rank: 20

帖子
8469 
经验值
49503  
注册时间
2008-5-22 
BB生日
2008-01
回复 陆杨 的帖子

懒得去找,再讲一遍过一段时间还是会忘,等真有事的时候再咨询吧

点评

陆杨  重新讲解一系为了了解保障内容,二系为了了解保障额度。几年前的计划,可能已经跟不上现状需求了,就要做保单调整。  发表于 2013-5-20 12:33
特立独行

硕 士

Rank: 20Rank: 20

帖子
8417 
经验值
46291  
注册时间
2007-9-6 


   
回复 陆杨 的帖子

懒得去找,再讲一遍过一段时间还是会忘,等真有事的时候再咨询吧 ...

重新讲解一系为了了解保障内容,二系为了了解保障额度。几年前的计划,可能已经跟不上现状需求了,就要做保单调整。

Rank: 20Rank: 20

帖子
8469 
经验值
49503  
注册时间
2008-5-22 
BB生日
2008-01
回复 陆杨 的帖子

谢谢你,看来我还是找找理人重新了解一下
佳诺妈咪

大 本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帖子
2215 
经验值
13206  
注册时间
2008-6-18 
BB生日
2008-08-11
我以前买的是信诚最早的投连,以前不懂啊,现在发现亏了,而且没办法保所谓的终身,60岁后一定要将保额调到1万,重疾要买终身,一直缴费到S,所以及时停缴了,还有现金价值就在里面慢慢扣吧,另外再买传统型重疾险!
特立独行

硕 士

Rank: 20Rank: 20

帖子
8417 
经验值
46291  
注册时间
2007-9-6 
回复 添添妈乐 的帖子

最早的投连是2001年推出的,从股市最低开始积累,经过06~08年的高峰,一般不会亏的啊?
您的资金放在哪个帐户?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信诚保险投保人重疾豁免险拒赔案
快速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1754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095 Copyright 2004-2024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开发者:广州盛成妈妈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应用版本:11.12.0 应用涉及权限APP隐私协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