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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研究了一下:
1、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那是不是说男方缴费,女方(失业)可享受医疗费用待遇?
如果女方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生育待遇,就不能再享受这个了。
第十六条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产假貌似少了,晚育假、独生子女假的津贴由用人单位发,不算进生育津贴里,那挂kao买的童鞋应该无法享受了?
产假并没有少。只是现在开放了单独二孩政策,不再将这个独生子女产假待遇放在生育津贴里。如果打算生两个的话,其实是无影响的。影响的只是如果打算只生一个的,那么我可以提交独生子女证,但是否可以享受这个产假待遇的话,就视乎单位了。所以,挂kao买的童鞋应该无法享受。
第十八条 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那是不是表示失业后无需购买社保,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无津贴)?
这里指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你是主动辞职的话,那就不可能拿失业保险金了。而且失业保险金领取是有期限的,好象是一年一个月。(至于是按你缴交失业保险金的年限计算还是按你在前一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就不太清楚了)
这次人性化的一点是:原来未缴满一年生育保险金的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现在可以由职工先行垫付生育医疗费,待缴够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资料申请。这一点确实是比较人性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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