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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房论市 ]

婚前买房,房产证写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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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0 14:19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婚前买房,房产证写谁的名字?”这个问题成为了很多小情侣从恋爱步入婚姻前的雷区。很多人婚前买房就是奔着结婚去的,没想到还没走到婚房的门口就因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而争吵不休。这不仅是两个人之间的问题,还是两个家庭之间的问题,大家你争我抢,最终让一段原本美好的姻缘变成了恶缘。
  上网看到一个博主分享了她和男友小许因为房产证问题而分手的心酸经历。她和男友从大学开始恋爱,好不容易熬过了毕业那一关,工作几年,水到渠成,准备买房结婚,想不到爱情却过不了房产证那一关。房子是小许的家人帮忙解决了首付,博主的妈妈拿出10万作为博主的嫁妆,博主参与了房屋贷款,打算和男友一起还贷。小许的家人不同意在房产证上加上博主的名字,意想不到的是,小许竟然和他家人站在一起。博主对这段感情不抱希望了,信任全无,只能分手收场。
  婚前买房,处理不好房产证的问题,结婚就成了很大的问题,甚至让相爱的两人反目成仇。那么,婚前买房,房产证应该写谁的名字呢?这个问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网上的大神“做成房产界网红”分享了关于这个问题5种选择导致5种不同的命运:
1房产证写“准夫妻”双方名字
  采取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将被仍定为赠与,若夫妻出现离异,父母无权索回。购房后“准夫妻”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房子仍是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双方共有债务。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为目的的父母出资,若双方没有结婚,父母有权索回。
2男方父母出资,房产证写父母名字
  采用这种方案,房屋为父母财产,贷款也为父母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3 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4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产证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名字
  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5 “准夫妻”中一方或一方家庭出资买房,房产证上     写男方或女方名字
  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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