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xmmay 于 2017-5-13 11:5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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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楼继续为回忆补录】 4月1日,踏入4月,即将到12周了。我继续为证件进行着准备工作。
目前为止,就只有《就医确认凭证》未办妥了。
我登录了广州医保管理网(www.gzyb.net),按此路径:
“资料下载”——“生育保险”,下载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按其要求,将资料填妥。
去找单位的人力资源部经办同事咨询了相关问题:个人电脑号、单位社保号。同事也非常NICE,马上告知我应该如何填。还说:这份《申请表》要一式两份原件,在医院医保办办妥建档手续后,最好再复印一式三份,留着备用。其它详见《温馨提示》:
生育就医确认申请温馨提示
申办条件与人员范围: 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12个月)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对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符合条件才能办理。
申办时间: 一、妊娠满12周(即第12周开始)到分娩前; 二、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所需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医院前台办理一式二份); 二、《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写明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原件; 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广州市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在广州市的,需去现居住地所属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备案;现居住地不在广州市的,需由单位开具相关证明); 四、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一张。
此外,以下特殊情形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异地产检和(或)分娩:《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二份 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籍人员:不需出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但应提供合法就业证明资料(如《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就业证》)和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需提供①结婚证;②未就业配偶持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③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证明(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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