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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4-6 15:39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亲爱的麻油:
         您好,欢迎来到广州妈妈网房产楼市论坛妈网房产楼市版块,致力于为大家提供一个开放的楼市交流平台。在这里,你可以对楼市态势发表个人独特的见解,可以分享你曲折艰辛的买房故事,也可以爆料你所遭遇的楼市黑幕!在这里,当你买卖房产遇到困难,产生疑惑,有千百万真实的网友在线为您热心解答!
        房产楼市,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交流的平台!为了能够给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论坛环境,我们针对房产楼市版块制定了一下版规,我们希望来到这里交流的网友都能够仔细阅读,并且自觉执行。


1.来到妈妈网,当然是少了不了要熟知妈妈网的总版规,不然帖子被删,被转移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哦!
http://www.gzmam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22838

2.当然,来到房产楼市版块,也必须要遵守本版的版规:
2.1关于版块的发帖内容
2.1.1发帖的内容必须于房产楼市相关,原则上不允许发与本版块不相关的内容;
2.1.2发帖要有实质性的内容,严禁过多的灌水行为,适当的宣泄情绪可以,但不能一味地渲染;
2.1.3本版拒绝一切的商家、中介广告帖,帖子里不允许含有手机号码、其它网站链接、QQ等信息,一经判定为广告帖,小编会进行删帖处理,不另作通知;
2.1.4不允许发完全没有内容,只有一行标点符号的帖子;

2.1.5 不允许发帖进行恶意人身攻击,透露个人隐私等。

2.2关于回帖
2.2.1回帖欢迎大家对感兴趣的话题发表独到的见解,但不能对他人展开人生攻击,文明回帖才能营造良好的论坛环境;
2.2.2请不要过多地使用纯表情或者一两个字“好”“很好”之类的回帖;
2.2.3回帖里不得带有广告信息,有手机号码、QQ、链接等,一旦被发现是广告信息,小编会进行禁言处理;


2.3奖励机制
2.3.1对于见解独到,话题积极健康,能引起大家强烈共鸣的帖子,小编会给予加精或者加分奖励;
2.3.2详细分享个人买房故事、买卖手续、黑幕爆料等信息的原创帖,小编给予加分加精等奖励;
2.3.3自发性分享实用信息的,小编给予加分加精奖励;
2.3.4积极按格式参与小编话题讨论的,小编给予加分奖励;
2.3.5对房产楼市版块提出有建设性建议的,小编给予适当的奖励;
2.3.6房产版加金币条件:
1).精华帖可获一枚金币;
2).推送到首页热帖的帖子可获金币一枚;
3).在房版积极发言,且经常分享实用性信息的,小编根据实际情况给与金币奖励;
4).详细分享自身买房经历、买房故事的,可奖励金币一枚(包括看房买房的过程、各种手续流程等);
5).跟妈网看房团去看房回来,自发写看房感想的(帖子必须是有实质性内容的,最好图文并茂),小编根据帖子的质量给予金币奖励;
6).原创性且具有典型讨论意义的帖子,能引发网友进行深度讨论的,可奖励金币一枚;
7).图文并茂分享自己的看房踩盘经历的。(具体写出是那个盘,楼盘的各种具体信息,自己的踩盘所想),没有图,如果写得很详尽亦可。


2.4惩罚
2.4.1恶意发布虚假信息,误导网友的,小编视情节严重进行惩罚;
2.4.2发帖不符合妈网版规要求的,进行删除、禁言、警告等处理;
2.4.3言行激烈,对他人进行恶意的人生攻击的,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或禁言处理;


2.5关于二手房信息发布
2.5.1论坛房产楼市版块不允许中介在此发布房源信息,中介发布房源信息请到红房子的二手房、租房版块去发布;
2.5.2房东在房产楼市发布房源信息时,请注意不要把自己在其它网站上发的信息以链接的形式放在帖子上,图片不可以带有其它网站的logo;


如果您有求助信息需要小编帮忙的,可以站短小编,小编视情况可以给您的帖子进行提升操作,让更多的网友来帮您一起解答哦!

3.红房子是我们新打造的房产平台,红房子二手房版块又有什么规定呢?
        妈网红房子二手房、租房版块自开通以来得到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和支持,但期间也出现了一些秩序混乱的现象,为了促进这两个版块的有序健康发展,现小编对红房子二手房和租房两个版块制定了以下版规,希望大家能够自觉遵守,共同去营造良好的版块氛围!
二手房租房版块如何发帖?看这里!
      
发帖必看!帖子标题请按区域+楼盘名+户型+面积+装修+价格命名!发虚假房源一律禁号!

3.1.关于发布房源的规定

3.1.1请大家在发布房源信息的时候,注意选择好“收费中介”还是“房东”,中介的房源信息不允许发布到房东房源上,一旦小编发现收费中介冒充房东发布房源信息,将会进行警告处理,警告三次进行禁言;
3.1.2无论是收费中介还是房东,在发布信息时都必须要确保帖子的真实性,一旦有发现虚假房源信息,小编会进行禁言处理;
3.1.3若有上传图片的,请注意不要将带有其它网站logo的图片上传到红房子,小编若有发现,会进行适当的删减;
3.1.4不得刷版,同样的一个帖子连续发三条以上视为刷版,对于刷版的行为,小编将进行惩罚。


3.2.关于提升
每条房源信息每天允许进行5次的提升操作。


3.3.关于回复
网友可以对感兴趣的房源信息进行回帖提问,但不允许在回帖中发广告或者进行恶意的人生攻击。


3.4.关于推荐
对于性价比高的真实房源信息,小编可以推荐到妈网首页二手租售位置以及红房子首页二手租售位置进行推广。


3.5.关于举报
3.5.1网友可以对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中介或个人进行举报,但举报必须要有证据,小编不接受没有任何理由的举报;
3.5.2网友的虚假举报一经核实,小编会对虚假的房源信息进行删除,并且对发布虚假房源的中介或个人进行惩罚。
3.5.3有2人以上举报或者发布有两条虚假房源以上的中介或个人,小编会对其ID进行禁言。
3.5.4不得进行恶意举报,一经发现,小编会对恶意举报人进行惩罚。


4.关于红房子业主论坛版块
4.1业主论坛链接:http://www.gzmama.com/group.php?gid=834
4.2业主论坛宗旨―――建设一个业主的精神家园:
(一) 为业主间提供一个交流互动的平台,互相认识,活动娱乐,维护权利,共创美好生活

(二) 为业主提供一个与物业等相关公司互动的平台,加深了解,解决问题,共建美好家园;

(三) 为业主提供一个和其它小区沟通互动的平台,互相学习,友情联谊,拓宽新生活视野。

    业主论坛只要是有关小区内房产、物业方面的资讯、经验,心情,图片都可以发贴,原创和转贴均可,但我们更鼓励更鼓励大家发原创帖哦!其它的发帖回帖要求与论坛房产楼市版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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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板块的相关版规在逐步完善中,也欢迎大家给我们提建议,为妈网房产板块的良好发展出谋划策!小编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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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也奈何不了。群里现在就是乌烟瘴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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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网房版从去年开始就变味了,现在是乌烟瘴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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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不是也代表了妈网的态度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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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刷水贴,攻击人的号不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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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不知干嘛的,这个版乌烟瘴气的也不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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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这个是不是要永久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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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七七 发表于 2017-04-06 15:41
房产板块的相关版规在逐步完善中,也欢迎大家给我们提建议,为妈网房产板块的良好发展出谋划策!小编感激不..

你看看要不要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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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人身攻击贴之风不可涨,多删几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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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版主,被举报的不禁言,把举报的禁言了。过来封我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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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水匠人 的帖子

感谢麻油的反馈,账号已交给客服处理,希望多多支持房产版块,共同维护一个良好的论坛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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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有个id陈城生的大量放卖房租房信息的,不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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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朱七七 的帖子

求教如何联系小编,我急需求助各位美妈。但是发帖失败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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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一个好的制度就没有一个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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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升级到房产楼市发帖,说我新人主要升级到那个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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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V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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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楼市版规,发帖回帖前先来看看哦,否则违规帖子被删账号被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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