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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起侮辱性绰号也属欺凌,在社交媒体上传被欺凌者受欺凌图像的属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行为。
12日,广东省教育厅官网挂出13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对校园欺凌的分类、预防、治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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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对不同性质的校园欺凌有不同的处理。学校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进行批评的同时给予惩戒,严重者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
那么,
究竟哪些属于校园欺凌事件?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
① 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的;
② 侮辱其人格,程度较轻的;
③ 损坏他人财物,价值较低的;
④ 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贬低或者侮辱他人人格言论的。
比较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① 对被欺凌者拳打脚赐、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等物理攻击的;
② 捏造事实诽谤被欺凌者的;
③ 在社交媒体用图像贬低或者侮辱被款凌者人格的;
④ 强脱被欺凌者衣物的;
⑤ 强索被欺凌者财物的;
⑥ 其他情节比较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① 经过学校教育再次恃强凌颗的;
② 在社交媒体上传被欺凌者受欺凌图像的;
③ 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但未满十四周岁不予处罚的;
④ 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但依法属于不子处罚的;
⑤ 携带刀具等器械威胁或打被欺凌者的;
⑥ 多次强脱被欺凌者衣物的;
⑦ 多次强索被欺凌者财物的;
⑧ 其他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管理办法的执行,重点在学校,学校应在10日内完成调查!!政府部门和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在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后的处置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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