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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妈妈,
你是否有顶住”奶粉比母乳好“那一方的压力,
坚持给孩子喂母乳的经历?
你是否有过对着铺天盖地的奶粉广告,
质疑自己给孩子喂母乳是对是错的迷惘?
你是否有过外出无法找到母婴室,
众目睽睽之下喂奶的尴尬?
……
为人母,着实不易。坚持母乳喂养的妈妈,更是难上加难。
母乳喂养,不仅仅是要母亲的咬牙坚持,更需要家人的关爱,社会软硬设施的全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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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母乳妈妈提供更多的支持,
近日,广州市传来好消息!
广州首部《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获表决通过!
这是全国首部促进母乳喂养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一共二十七条,提出,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涉和歧视母亲进行母乳喂养;
政府应设立母婴室和哺乳室建设补助资金。
职场妈妈每天享1小时哺乳时间,甚至可申请哺乳至婴儿1岁
在婴儿出生后的前六个月,推行纯母乳喂养,但不具备母乳喂养条件的除外。
对六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内的婴幼儿,
在为其补充其他食物的同时,鼓励母亲继续进行母乳喂养。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涉和歧视母亲进行母乳喂养。
条例规定,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将女职工哺乳时间视同正常劳动时间,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另外,女职工产假期满,确有实际困难的,
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
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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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室应建未建最高或罚5万
条例规定,
以下这些公共场所建筑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或者日人流量超过一万人次的,
应当建设母婴室,如医院、车站、图书馆、旅游景点等等。
条例中还特别指出,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设哺乳室,配备母乳储存设施。
鼓励写字楼、工业园区等场所统一建设哺乳室。
对于公共场所母婴室的建设也有具体要求,
包括应当独立设置,满足通风采光的要求。
要配备专用哺乳椅、婴儿护理台、婴儿安全保护椅等设施。
哺乳区域采取必要的隐私保护措施。
使用节能环保和具备安全防护功能的材料。
指示标识应当规范、完整、清晰、醒目,不得出现母乳代用品的图案、文字或者宣传内容。
公共场所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母婴室的,
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处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财政资金将补助母乳库建设
条例还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有需要的医疗机构设立母乳库,
向社会采集母乳,用于临床救治和科学研究,供有需要的早产儿、病重患儿等使用。
鼓励有条件的哺乳期妇女向母乳库捐献母乳。
规范母乳代用品的规范经营
条例禁止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者免费提供的母乳代用品,
或者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者以推销为目的有条件提供的设备、资金和资料。
如果违反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母乳代用品销售区域设置
提倡母乳喂养或者宣传母乳喂养优点的提示语。
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者违反这一条款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妈妈们,对于广州首部促进母乳法规,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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