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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怀孕享有哪些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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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叶子

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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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7-24 23:38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导语】在上班期间怀孕的准妈妈经常会担心自己在工作中的权益受到威胁,让我们看看上班期间怀孕享有哪些特权吧。  1、不被辞退
  解读: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target=“_blank”>哺乳期内,单位不得辞退,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
  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2、劳动安全
  解读:孕期与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强度大的、有危险性的工作。怀孕七个月以后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
  怀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
  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
  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哺乳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带薪休假
  流产:最少15天,最多90天,根据妊娠天数计算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女职工妊娠不满 12周(含) 流产的产假为15天; 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 包括产前休假15天。
  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分娩期:90天(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每多生一个加15天)
  晚婚晚育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可申请加30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哺乳期:每天有一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 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 (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 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4、医疗报销
  解读: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根据各地政策,报销范围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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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看用人单位的,太多无良奸诈的老板和HR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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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可申请加30天产假。
不是十分理解这条,指的是如果妻子不休这30天产假,丈夫可以申请休吗?广州好像没有这种法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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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有无规定给多长时间? 我公司只给我半天,可半天总是不够用的。人事那边说是原则上半天,如果人多或什么的就可以延长。但财务那边就死活只给半天,多出来的就要扣工资了。真没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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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公司产检那天没公假,而且产假休足也只有四个月
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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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四个月了抽筋了,医生说要开始补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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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晚育即可以多一个月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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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个个公司都能按照这个执行就好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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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啊~~获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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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产假增加到98天了。但是晚育好像就15天啊,没有30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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