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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拿中国和国外比较,但是国外土地是个人长久拥有,对土地增值的部分交点税给国家。我们只是租了70年的使用权,70年后增值的土地全部还给国家
为什么不是100年
不是50年
1.中国平均寿命大概就是70出头。
2.物业税以后很可能按照1/70的税率来收。从美帝的情况看,1%-1.5%是比较合理的范围。
免费续期应当慎重考虑
韩玉峰,山东宏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部经理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当如何处理实际在19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中就已经明文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说明,其实该条款已经对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该如何操作有了明确的规定,而此后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基本上延续了这样的规定。
对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如何处理目前以不作规定为宜,这样一来,老百姓会误认为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那么公民的住宅所有权会不会将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房地产行业会不会出现新一轮的涨价热潮?购买了商品房,就意味着永远占有其下的土地,土地的所有权应当如何区分?这些都应当是慎重考虑的。
在《物权法》中,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接下来的问题便是:“自动续期”该如何续?能续多长时间、交不交钱、交多少、怎么交?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我们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70年,那么70年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这种担心在于两点:一是年限过后土地被收回,自己所有的建筑物会成为“空中楼阁”;二是即便不被收回,还得交一笔不可预知的费用。
2005年5月1日出台的《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中提及了自己所关心的问题。《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最长能申请多少年?要不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为何70年
这个规定可能主要考虑的是,房子一般在70年之后基本上价值就会折旧到零。
而对于“土地使用权70年期限”的问题,有关专家认为,“这个规定的依据当时并没有解释,出来后大家也都接受,基本没有人问过这个问题。从国际上来讲,土地批租90年、100年都有。中国的这个规定可能主要考虑的是,房子一般在70年之后基本上价值就会折旧到零。”
而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建伟则表示,这与人的寿命长度也有关系,因为一般中国人的预期寿命就是70岁左右,所以当初可能综合这些因素,定出了70年的期限。
“70年之痒”解决之道
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国家,采取到期后由政府收回土地和地上的房屋,给予折价补偿的方式。
如何解决“70年土地使用权”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增杰。他告诉记者,全球范围来看,有些西方国家的土地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而另一些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则采取到期后,由政府收回土地和地上的房屋,给予折价补偿的方式。
林增杰说,个人认为,在我国可以采取三个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第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第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1990年出台的《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中国商品住宅土地使用权限为70年并一直沿用至今。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是该法律并没有对续期是否缴费作出明确规定。 而新近披露的《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103条表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对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也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办法。也就是说续期是一定的了,交不交费交多少,要看续期时国家的有关规定了。其实商品房本身的产权是永久的产权,所说的70年 是土地使用权,是这个住宅区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过了70年,房子还在的话,小区还能正常使用的话,那使用权的地皮就自动续签,当然一般的房子也到不了70年就要拆迁规划了,拆迁就该有补偿了. 70年也到房子的使用寿命了,估计到那时候也破的不成样子了,现在超过70年的住宅区,还真是少之又少啊!~~~我到现在就知道故宫什么的超过70年了,住宅没见过.目前国家的政策是70年后自动续签,具体方法没有出台。
尚属于中国官方的一份内部文件《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近日被媒体曝光,其中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七十年使用权到期之后的表述,被各界普遍解读为住宅满七十年后将“有偿”续期,并引起轩然大波。
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居民商品住宅只有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而百姓最为关心的七十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官方至今没有给出明确说法。
据披露,正在国土资源厅局系统内“征求意见”的《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一0三条表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
由于去年夏天,国土资源部内部讨论的“草案”中曾明确住宅土地使用权可“无偿自动续期”。因此,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删除“无偿”表述后,被外界普遍解读为,住宅满七十年可能“有偿续期”,即房屋所有者必须缴纳续期的土地出让金。更有传言称,北京市已划定有偿续期的标准为每平米一千三百元人民币。
由于当前土地成本已是房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业内公认的是,商品房价格中土地成本约占三分之一左右。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宏新二十四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居民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同时购买了七十年土地使用权,相当于已经支付了土地成本,也就是说购房者就不曾无偿使用过土地。按照现行的法律和体制,根本得不出七十年后居民可以无偿使用土地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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