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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nflowe306 于 2010-9-21 15:41 发表 
我愿意交土地出让金,1%不多,心里想着有70年,如果已过去一二十年,心里不舒服;那些房子坏了,不用担心,会建新楼的,地段好得很
我是这样理解的,假如房子一直能居住,那就100年甚至200年你都可以住,土地出让金到期,可以补交
如果房子要重建,除非是征收,否则,跟你没关系了
建的新楼,不是你住的,你买的是建筑物,地是不卖的,建筑物灭失,地也由国家回收了,顶多退回部分未到期的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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