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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思惠妈 于 2011-11-19 09:46 编辑
超赞 挺LZ
子欲养而亲不在。。。这是很多为人子女过后才捶胸顿足的后悔事。
如果能力范围内还是尽早尽力为父母做些能力范围的事情吧,
我今年也算是为老父母买了层电梯楼 12楼,不在广州市内。100方,所以差不多LZ一半的价钱。一次付清(其中弟弟出了十多万),买了楼 我口袋也清啦,但心里充实了:我终于有能力为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其实父母也有房子住,一直都是大哥赡养跟大哥住。但是大哥再孝顺 他也有做夹心饼的时候。虽然现在父母没有搬去新房住,但对于父母来说,他们心里要比以前安稳。
这个购房过程,还要谢谢老公的,我当初只是跟他说:我要给父母买房(其实没有商量的口气,算是通知)。老公说:你自己决定吧,在你能力范围,我不干涉。
邻居阿姨说我做错了,不应该,因为钱是我和老公,孩子的。即使没有掏老公的钱,我的钱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可是我觉得,小时候,父母给了我们一个家(在农村),父母养育了我们, 大哥有能力就开始接父母出来在城里生活。父母名下没有房产,有时候难免听某些人的闲言碎语。所以在我有能力第一时间就是回去在家附近给父母买层楼。希望父母在有生之年可以感受到自己也有房的实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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