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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家可能要拆迁,姐姐要回去分家产,有多少人也会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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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楼上有个说儿子结婚后还是和老人住的,我就来说说有的老人跟了儿子媳妇有多惨,乡下有个老头就是当时行动不方便给儿子扔到老人院没半个月就瓜了,有些老奶奶跟儿子也不好过的,请的工人好吃懒做天天偷老人钱,腿脚不利索又不能出去,跟坐牢一样,

女儿还是有良心的,起码买药给钱买吃买穿父母什么都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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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格瓦拉  这种个别案例都是拿来危言耸听而已。人有好人坏人,不能一概而论。  发表于 2018-3-20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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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法律只规定了儿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为父母养你大,你养父母老,但是没有规定的父母的财产一定 ...

以事论事,如果父母立遗嘱就父母说了算,如果父母没立遗嘱,法律上是均分原则。但是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适当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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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切·格瓦拉 的帖子
或许你姐姐初衷就是想让哥哥知道,凡事不是理所当然的,包括遗产。只是她没有把道理说清楚。确实你哥哥需要 ...


这才是人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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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这边也是这样的风气呀,父母亲所有的财产都是留给儿子,有钱剩的也是给儿子留的。。。。嫁出去的女儿, ...

其实你换个角度,大部分的父母都是跟着儿子养老呀。反正我父母是绝对不肯去我妹妹家养老,他们会觉得寄人篱下,要看女婿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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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linna  儿媳妇的脸色更难看  发表于 2018-3-21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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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这边也是这样的风气呀,父母亲所有的财产都是留给儿子,有钱剩的也是给儿子留的。。。。嫁出去的女儿, ...

他们的观点是,要么跟儿子,要么回乡下独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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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人不懂穷人的苦呀。买米买菜天天计算着,能请吃饭吗?请吃饭一个月餐费没了。
个人认为你姐姐不是不 ...

确实是,部分农村人,觉得出来城市的人有本事,理所当然要接济他们。自己不努力,动不动伸手要钱,感恩是个难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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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我爱西红柿 的帖子

你姐这样说明他是明白人,你总用亲情来说事,可能你年纪轻吧,等你十年以后来看就 ...

姐姐出发点可能不坏,但是这个协议还是有可以更温柔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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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6,事后扯烂账的皮看多了,赞成楼主姐姐这样说清楚,没啥影响感情的。又不是签了协议大家都不管哥哥和 ...

问题就是这个协定有点输打赢要的意思。其实写清楚收益的均分和风险的均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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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楼上有个说儿子结婚后还是和老人住的,我就来说说有的老人跟了儿子媳妇有多惨,乡下有个老头就是当时行 ...

这种个别案例都是拿来危言耸听而已。人有好人坏人,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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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分很公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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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女人说是啊,女人就该没份,画风感人啊。虽然可能世俗如此不好改变,但是不觉得不公平么?女儿也赡养照顾父母喂。夫家有,既然是夫家的,是女人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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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切·格瓦拉 于 2018-3-20 16:24 编辑

回复 sallinna 的帖子

特意去找了宅基地的相关法规。

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法律规定宅基地由村民按户申请使用,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应属于村民户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只是家庭的代表人,其并不能独占宅基地使用权。

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对宅基地使用权没有份额的划分。在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权。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大意就是说,宅基地不是遗产,不能按照遗产法继承。
宅基地是国家的,由村委会所有,只是村里给你用,目前并没有规定使用年限。
使用是以户为单位,简单来说就是户口。村里分宅基地,是以户来分,不是以人来分。假如户主是他父亲,父亲不在了,户主可能是母亲,也可以是仍然在户口里面的其他任何人。所以只要这个户口还有其他人,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都属于这个户。
很明显,楼主和姐姐都不在这个户里。
所以按照现行的政策,姐姐妹妹不能分拆迁款,除非这个户口本的人愿意给,这是属于赠与,而不是遗产分配。



以我家乡为例

我爷爷子女6个,2女4男。以前是4个儿子都在一个宅基地,因为只有一户。
现在我爷爷奶奶都不在了,4个儿子分成了4户,村里各自分了宅基地,都各自盖房子自住了。原来的老房子,作为祖屋保留,名义上是归回去村集体,但实际上还是由4个儿子共同拥有。因为村里不会把祖屋分给别人,别人也更加不会要。
你可能会说,还有2个女儿呢,她们也有份!
对不起,村里会回答你说,她们户口已经迁出,在隔壁村,她们的宅基地,由隔壁村负责分。就是说,女儿出嫁后使用的宅基地是跟着她自己丈夫的。你要继承,就继承公婆的宅基地吧。

所以你不能割断女儿出嫁之后公婆那边的利益来说,好像女儿出嫁后就孤苦伶仃了。还是以户的概念,儿子是一户,继承了父母的宅基地。女儿出嫁与女婿成为一户,继承公婆的宅基地。都是居者有其地,以户来定,每户都有地。这样才叫公平,而不是你认为的,女儿嫁到那个户了可以继承,原来这个户里也要继承,这是你叫的公平,其实这才是不公呀。当然了,这说的是宅基地的公平,不是说遗产,那是另外的范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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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linna  既然宅基地是村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那么意味着拆迁补偿补偿的不是宅基地,而是地上建筑物,那就应该按照三兄妹的投资占比去分补偿款  发表于 2018-3-21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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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分家产的那些女人,就问你一句话:你是不是有把你父母接到你家养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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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linna  问题是城市的老人人家还不愿意和年轻人住一起呢,只有农村的老人即使打破头都要和儿子媳妇住一起,怕人笑话  发表于 2018-3-21 09:01
切·格瓦拉  女儿或许有这样的决心也不一定,但是女婿就……。我很爱我的岳父母,真心的,但是我一天都无法和他们生活,观念南辕北辙呀!当然他们也不想  发表于 2018-3-20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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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分家产的那些女人,就问你一句话:你是不是有把你父母接到你家养的决心? ...

女儿或许有这样的决心也不一定,但是女婿就……。我很爱我的岳父母,真心的,但是我一天都无法和他们生活,观念南辕北辙呀!当然他们也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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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层主不要那么激动,我父母没有重男轻女,我自己也没有,我一子一女,以后财产肯定会公平分配。现在我 ...

你如何做如何想是你的事情,可你现在是以传统传男不传女的说法要站在所谓的道德高点指责你姐,说实话你也不是什么讲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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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切·格瓦拉 的帖子
本帖最后由 切·格瓦拉 于 2018-3-20 16:24 编辑 回复 sallinna 的帖子特意去找了宅基地的相关法规。在我 ...


事情已解决,本来不想再回复这个帖子,但很感谢亲这么多的热心回复,还帮忙科普了宅基地法律法规。姐姐户口已经迁出,我和孩子的户口还在,我的党员关系还在村里,所以还要经常回来开会什么的。一直没迁出是想在广州市区内买了房子再迁,让孩子在广州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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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格瓦拉  能解决一家和睦是好事。我也只是以事论事,有点话题而已。凡事不一定要分对错,讨论一下活跃思维罢了。  发表于 2018-3-20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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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解决,本来不想再回复这个帖子,但很感谢亲这么多的热心回复,还帮忙科普了宅基地法律法规。姐姐户 ...

能解决一家和睦是好事。我也只是以事论事,有点话题而已。凡事不一定要分对错,讨论一下活跃思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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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madline 的帖子

  呵呵,这是被教育的结果。实际我觉得要求继承财产的权利和要不要赡养父母并不是一件事。我看很多女的觉得没有继承财产是件很高尚的事情,还不断的自我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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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linna  因为她们长期被洗脑而不自知,可怜的女人,估计在她们看来生而为女人就是一种原罪!  发表于 2018-3-21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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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虽然经济发达,但是思想还是很那个的。所以这边的女人低位实在不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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