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单双号限行搞到心烦意燥的,虽然目前只是公布了意见稿。看妈友们的蛮关心的,我就贴贴意见稿的一些内容吧:
11月28日,广州环保局公布《关于环境空气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修编征求意见稿)》,广州市环境空气污染天气期间拟实施临时交通措施,其中红色预警污染天气禁止运输车在市内通行,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据通告所称环境空气污染天气期间,是指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启动环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时,自发布之日第二天上午6时至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响应终止期间。
预警期间限行规定
黄色预警污染天气(预测PM2.5日均值 >75 微克 / 立方米将持续2天(48 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将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 橙色预警污染天气(预测PM2.5日均值 >75 微克 / 立方米将持续 3 天(72 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将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含临时号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红色预警污染天气(预测PM2.5 日均值 >75 微克 / 立方米将持续 4 天(96 小时)及以上,且预测PM2.5 日均值 >115 微克 / 立方米将持续 2 天(48 小时)及以上,或预测PM2.5日均值达到250微克 / 立方米以上。 ): 将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小汽车(含临时号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也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不受禁行及限行措施的车辆包括: 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应急指挥车;
新能源汽车、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持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邮政车、救援及清障专用车、金融解款车、校车、新闻采访车、气象监测车、环境监测车、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执行任务的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项作业车辆(按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悬挂“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殡仪馆殡葬车辆。
目前还在征求意见,征求时间是 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
想提意见的妈友可以登进这个网址: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呢?反正我是觉得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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