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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同事到中山一院听孕妇课,医生说在职噶妈妈凡满28周后至休假前每天有一小时的休息时间,但她听后问公司人事部却答复没有相关待遇。只有产后的一小时哺乳时间。请问有无MM知道现时广州真的有此福利?能否提供相关的信息或资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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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推荐
isabelia 发表于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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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没有。
除非你是立位或体力劳动工作岗位。
《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第八条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和加班加点工作。从事体力劳动的女职工,应每天分上、下午安排两次工
间休息,每次休息时间为三十分钟,按劳动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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