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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9-8 19:33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最近一则关于南京政协委员杨林川发文倡议“将炒房大鳄判上十年徒刑”的新闻受到网民关注。发起这个提议缘起于他看到他的学生在北京月入八千却买不起房,要结婚了请他检阅新房,新房原来是连装修都没有的租住的蜗居,他感慨:他的学生如此,那些收入低于八千的低收入者该怎么办?
   他对“炒房者”把房子捏在手里“待价而沽”感到愤怒,导致像他学生这样一类人连做房奴的命都没有!为此他决定在明年南京两会把想法写上提案,再尽他当了十几年政协委员的责任。


   对此,筒子们,你们怎么看?
   1、你对他的提议是赞成还是反对?为什么?
   2、有兴趣的同学也可以说说,把炒房定罪在中国可行不?

    积极参与讨论的网友将奖励50妈币




新闻背景:政协委员 倡议“炒房判刑”惹争议
专家称没有法律依据,但国外已有炒房担责先例
    南京中山文理学院院长杨林川这两天又“火”了。他在自己的博客中发文,提议“将炒房大鳄判上十年徒刑”,并表示将写成提案提交到明年的南京市两会上。网络上,这一提议迅速“走火”。

学生月入8000买不起房
     作为南京中山文理学院院长,他呼吁将炒房定罪的缘起在博客一开始就交代得清清楚楚,源于他一个学生的“杯具”。

   “学生欲婚,喊我检阅新房。学生浪迹北京,月收入八千。学生家在北四环,号称两室一厅,但感觉也是蜗居。新房设备一应俱全,却没有装潢,我问他为什么不把房子布置下,他说:‘租来的房子,随时都要搬家,装潢没用。’”“你干吗不买个小房?你也快30了,总该有个固定的窝。”面对杨林川的疑问,学生苦笑:“杨老师,你真搞笑,我哪买得起房?能按时把房租交了就不错了。不瞒您说,我这两年搬了四次家,房租越来越高,吃不消了。”月入8000元还混这么惨,这让杨林川很吃惊,但听了学生给他算账之后,总算明白了,“他和他准老婆月收入共一万。其中,房租每月2800元,生活费1500元,加上水电费、交通费等,合计开支6100元。如果不生孩子,不生病,不出意外,每月可以节余3500元,一年可以存4万。存10年,40万。”而北京四环的房价约为2.5万元一平方米,买100平方米的房子,起码要花250万。“等他们都退休了,也只能攒够买间厕所、厨房和客厅的钱。”

  “我郁闷了。连你月入八千的都这样了,那别的低收入者怎么办,他们岂不是要不吃不喝攒上五辈子吗?”杨林川原以为,房价高都是开发商“做的孽”,但是跟很多“业内人士”聊了之后,他才知道其中还有很多炒房者的“功劳”。“我看看身后这个新落成的小区,灯光零落,估计入住率不到30%。朋友说,这里的房子前两年就卖完了,很多在炒房者手里待价而沽。”朋友告诉他,“你知道这个小区两年房价涨了多少?每平方米涨6500块!哪怕你只有120平方米,也赚了80万!”
“我开始明白,我的学生,为什么连当个房奴的命都没有。”杨林川说,为此他决定写个提案,再尽尽他这个当了十几年政协委员的责任。

[ 本帖最后由 程灵素 于 2010-9-9 11:19 编辑 ]
Q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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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0-9-9 00:28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 ...


所以我个人支持向拥有超过三套以上住宅的富人征收物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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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立场上表示支持,但是一来法律上依据似乎不够充分,二来究竟以什么为标准来界定炒房者?这个操作起来难度很大。最重要的是有能力炒房的人也同时拥有话语权,在这个胜者通吃的丛林时代,指望这些人良心发现给自己带上枷锁,那跟与虎谋皮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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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如果是多买两套改善居住条件的倒也罢了,但霸占太多的资源来投机倒把实在可恶
天天快乐妈妈

黄金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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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界定不清楚,而且真的有钱人家愿意多买几套也正常,还是从源头做好,提供各种合适的房源来得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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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错药了吧 ? 像香港政府,新加波政府做好自己的本分把公屋跟廉租屋起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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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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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nnypalm 于 2010-9-9 10:24 发表
下错药了吧 ? 像香港政府,新加波政府做好自己的本分把公屋跟廉租屋起好吧 。


说得太好了,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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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吗不直接判开发商有罪?搞个人有多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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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是可恶,但如何界定是关键
不过先抓几个手里有几十套上百套的贪官和炒房团
倒是可以杀猴儆鸡

[ 本帖最后由 小手纤纤 于 2010-9-9 10:49 编辑 ]
瑞霖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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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让多套房屋拥有者交重税就算了,还判刑?这个委员是外星球来的吗?那中国有多少人要被关进监狱?他负担这些人的费用吗?动不动说人家美国对于房子重税,他有没有在美国打听打听过房价和房租?人家那边房子租20年基本都能回本,人家还是永久性的产权。在中国那?放租的话40年能回本就不错了?还是70年产权。为什么他不要求政府关几个KFS?他说了算吗?为什么一次又一次拍出来新地王?他怎们不劝劝政府把地少卖点钱?莫名其妙

[ 本帖最后由 燕塘酸奶 于 2010-9-9 11: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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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先找出源头吧!!!

雨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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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有钱 装修之星

神经病
有本事从源头抓起, 真正的纵甬者是哪个,大家心里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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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IAN妈 于 2010-9-9 11:11 发表
神经病
有本事从源头抓起, 真正的纵甬者是哪个,大家心里都明白


笑而不语。。。。。。
僖妈

高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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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这个议案的人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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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
但,如何介定?
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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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适当的在房产多的名头增加部分税收,想直接定罪???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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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话题】南京一政协委员倡议将“炒房者”定罪判刑,对此你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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