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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翰洋同学,你让同学们感到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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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25 20:43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邱兆宗老同学你可还好啊?还活着呢?哦,不对,现在得叫你刘翰洋了吧,改名的多了,但改姓还真是第一次听说,难道你母亲改嫁了?
现在我们西安的老同学可都听说您的光荣事迹了,您已经被世人亲切的所称呼上“老赖”这个词了,您不应该改名叫刘翰洋,您应该叫刘赖洋;
在西安上学这几年把同学的钱都卷走了,至今未还。还把班花也带走了,当时她真是瞎了眼了,怎么跟了你这么一个老混蛋;真替她感到可惜;
刘翰洋(原名邱兆宗)是一个让人无法用语言表述的“老赖”,虽然现在在当地某势力的帮助下更名为刘翰洋,但是仍然不能抹去他的债务!对于欠钱不还,还的“老赖”高消费行为,实在是太“流氓”,太“不要脸了”
你说以下这几点明文规定的你有那样没做过: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这样一个“老赖”不仅没有得到法律的整治,居然还有人帮他改名字?看来和他同流合污的人的确不少啊,为什么他可以得到换名的保护?为什么他可以不接受法律的制裁?流氓难道你们还想一手遮天么?
社会的蛀虫,无耻人渣刘翰洋(原名邱兆宗)总有一天你必受到法律的制裁,保护整个流氓“老赖”的人们更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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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光荣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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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不瞧不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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