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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我叫做八戒 于 2015-4-21 14:33 编辑
回复 幽静~月芽儿 的帖子
呵,这个时候就看业主的法律意识及强硬态度了,以及看警察跟物管的扯皮推诿,估计可以拍一部大片。不过呢,从法律上来说,万一家人被楼上抛下的物品砸到,理论上楼上所有的住户都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从该规定可看出,高空抛物侵权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被告要拿出有力证据,证明自己对高空抛物没有责任,否则法律将推定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时候,受害人以上的住户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情形下,应当平等地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以上的住户都有有侵权嫌疑,在无法确认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该高空抛物行为应当视为二层以上住户的共同危险行为。(百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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