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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4-8 09:13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山西“标签疫苗”事件和常州“问题疫苗”事件尚未收场,麻疹疫苗又惹来新“事端”。  昨日,《东莞时报》报道称,自去年10月,江西省对辖区内8个月大至14周岁的适龄儿童进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后,陆续有接种了疫苗的儿童出现病情,其中大部分为过敏性紫癜,有严重者已经引发肾炎。
  昨日下午,江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副主任朱烈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电话采访时则表示,发生(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概率处于正常范围。
  昨日,江西省卫生厅网站上出现了一份《江西省卫生厅通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情况》,其中称经专家组确诊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有48例,其中过敏性紫癜45例。通报以此推算认为,全省累计接种麻疹疫苗907.16万剂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中过敏性紫癜发生率为4.96/100万,低于世界卫生组织报道的10/100万的水平。但记者注意到,通报没有指出引发过敏性紫癜的麻疹疫苗的具体批次,也没有说明患儿是注射哪几个批次的麻疹疫苗出了问题。
  上述通报称,该省已掌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患儿的信息,正在仔细核实每一例患儿的医疗、误工、陪护、交通等费用,将按照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将有关费用补偿到位。
  这份2009年12月31日实施的《办法》规定,经过治疗恢复正常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给予包括医疗费、陪护误工费、交通费三块补偿。
  江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副主任朱烈滨对本报表示,《办法》的出台和这个事件没有因果关联,主要是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的。
  患儿家属刘效林说,按照《办法》规定,除了在诊所中没有开票据的一些花费,他能报销掉给女儿治病的大部分费用,在1万元左右,“但过敏性紫癜是很容易复发的,孩子的将来谁负责?”
  11月14日,刘效林将女儿带到了江西省儿童医院检查,诊断结论是患了过敏性紫癜。刘效林在医院发现,有许多和女儿一样病情的学生,他们来自江西省各个地区,此前都接种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
  另一位患儿家属赖继文告诉记者,孙女患病后长了一身的汗毛,人胖了好多,10岁的小孩就开始发育。
  江西省卫生厅拒绝对事件发表更多的置评,表示以通报的情况为准。
for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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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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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我女儿也打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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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麻疹疫苗引发48例异常反应--又来了,你还敢去打疫苗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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