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型Ⅲ系列套餐产品 经济型Ⅲ系列套餐产品 (PV003、PV004、PV005、PV008、PV009、PV010、PV011) (一)保障利益与保费 ⒈经济型Ⅲ―A款基本套餐(代码:PV005) 2、经济型Ⅲ―B款基本套餐(代码:PV004)
3、经济型Ⅲ―C款基本套餐(代码:PV003) 4、经济型Ⅲ附加套餐 | | | | | | | | | | | | | | | | | 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 (因意外住院,按实际住院天数赔付; 因疾病住院,3天免赔期) | | | | | | | | | | | | |
(三)适用条款: 《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条款》,《平安一年期团体定期寿险》,《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现金补贴团体医疗保险》,《平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平安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条款》,《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四)投保规则 本系列由A/B/C三款基本套餐及四款可选附加套餐组成,附加套餐不可单独承保,必须附加在基本套餐上组合投保。 1.投保对象、投保年龄: ①投保对象:投保企业18-60周岁身体健康的在职员工,续保年龄可放宽至64周岁且身体健康的在职员工; ②仅限承保1-5类职业人员,职业类别以平安养老险公司职业分类表为准; ③套餐费率仅适用于被保险人平均年龄40周岁及40周岁以下的团体,被保险人的平均年龄高于40周岁的团体,必须经核保人单独核价,且不得按照本套餐方式开展。意外险责任(基本套餐与附加交通套餐)不受此限制。 2.投保人数: ①投保员工人数不得低于投保企业在职员工总人数的75%。若投保企业主要职业类别为1-3类职业,则最低投保被保险人数为5人,5人至8人之间,须全员投保;若投保企业中职业类别4类或5类投保人员占比超过总投保人数的20%,则该企业整体最低投保被保险人数为20人; ②所有的被保险人必须记名投保; ③附加重疾、附加津贴套餐的最低投保人数为8人。 3.投保份数限制: ①基本套餐最高投保份数限制见下表: ②附加套餐最高投保份数限制见下表: ③附加定寿、附加重疾、附加津贴的投保份数不得超过基本套餐的投保份数,但附加交通不受此限制;附加套餐可4款同时选择投保; ④1-5类职业的被保险人均可在投保一份的基础上按0.5份的倍数递增投保,以各套餐最高投保份数为限,不接受0.5份投保; ⑤每一被保险人的住院津贴不得超过其税后日工资总额的80%(日工资=月工资/月工作日天数); ⑥同一职级的被保险人必须选择相同基本套餐\附加套餐,且投保份数应一致;不同职级的被保险人可以选择不同的基本套餐\附加套餐,投保份数可以不一致。高风险职级被保险人的保额不得超过低风险职级被保险人的保额。 4、保险期间:一年,不接受小于一年的短期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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