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125 | 浏览: 109205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40Rank: 40Rank: 40Rank: 40

帖子
6163 
经验值
44027  
注册时间
2010-9-11 
BB生日
2010-05-01
    • 妈妈网轻聊
      给生活加点料

    • 妈妈网孕育
      就是好用

      holdImg
    • 广州妈妈网
      广州妈妈网,更懂广州妈妈

      广州妈妈网二维码
楼主
发表于 2017-2-10 15:17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帖最后由 安小慧 于 2017-4-20 15:23 编辑

幼升小.png


                                                                              
4月14日各个区的教育局官网公布
2017年幼升小招生政策
截止到4月20日集齐了11区的政策和招生计划
还在读幼儿园大班的家长们紧张了,
又开始充满硝烟的幼升小报名之战了!


已更新最新的各区招生时间、政策和攻略
关于政策请搭小电梯

关于各区小学地段划分请搭小电梯

关于政策

关于报名

往期回顾












回帖推荐

家有小学鸡 发表于14楼  查看完整内容

麻烦大家 家有小孩今年2017年小升初 在越秀区就读小学 户口不在广州本地 报名需要父母双方的一方购买广州市社保吗?因为近期可能公司社保可能要买深圳的 正在烦恼中 !请知道的朋友告一下 谢谢!

|6561_6818 发表于89楼  查看完整内容

荔湾最好的小学-协和小学都没收录,唉

bobo_wei 发表于116楼  查看完整内容

请问,父母在芳村里有房产,但是房产没有入户口的。但是我儿子一出生就跟爸爸户口的,户口薄里有爷爷奶奶,和爸爸,属于越秀区。而妈妈一直都是和外婆外公的。如果读小学,是属于一德路附近的旧部前小学,真光小学,请问这样做统筹生吗?有机会入读越秀区小学吗?

Rank: 40Rank: 40Rank: 40Rank: 40

帖子
6163 
经验值
44027  
注册时间
2010-9-11 
BB生日
2010-05-01
本帖最后由 安小慧 于 2017-7-18 19:04 编辑

天河区
招生对象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时间安排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为了能帮孩子顺利申请学位,请各位家长牢记以下重要时间节点:
4月15日:区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天河教育在线”公布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含学校报名地段划分、招生计划)(网址http://www.tianhe.org.cn);
5月5日至15日: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5月10日至20日: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5月20日至22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
6月2日-5日: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志愿填报。
6月9日:公布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小学一年级录取名单;
6月11日:公办小学网上派发录取通知书;
6月17日: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6月30日起:学生及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公办小学录取结果;
5月25日至6月30日:民办小学录取学生;
7月4日至8日:民办小学第1次补录;
7月9日至10日:民办小学新生注册报到;
8月25日至31日:民办小学第2次补录;
8月29日: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向地段对口学校递交补报名申请。
报名途径
网上报名有三种类别,请家长根据孩子的情况进行合适选择: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登陆“天河教育在线”的“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专栏”,凭报名账号和密码登陆“天河区积分入学网上申请系统”。
穗籍适龄儿童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
穗籍适龄儿童、非穗籍适龄儿童申请民办小学学位:
登录“广州市民办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
有问必答
1.公办小学招生的学位如何安排?
学校按“人户一致”原则录取地段生。“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拥有完全房产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地址一致。
具有本市户籍非“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学校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并报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学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拥有房产(含商品房、宅基地房、集资房)的,以其拥有的房产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
2.招生地点是如何划分的?
学校地段根据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并保持相对稳定。学生实际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
3.穗籍适龄儿童学位分配的具体办法有哪些?
公办小学学位按“一户一学位”(双胞胎、多胞胎及符合计划生育二胎政策除外)进行分配,即一个住宅单元只能分配对口学校的一个学位,如果报名时学位已被占用(即该住宅单元已有适龄儿童在对口学校在读1—5年级的),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具体情况请参见“天河教育在线”。

4.非穗籍适龄儿童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一)凡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条件、在本区有居住地和监护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于5月20日至22日直接到居住地对口报名学校递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二)符合《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申请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通过申报审核、
并经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一定比例分两批分配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的公办学位)。
不符合以上(一)、(二)款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民办学校报名就读。

5.现场审核时需携带什么材料?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时间是2017年5月20日至22日三天。
(一)穗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登记有效的穗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伴,在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须带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
2.有效居住证明: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拥有完全房产的,提供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或集资房证明;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只拥有不完全房产的,除了提供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或集资房证明外,还须提供网上报名当月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确无房产的,则须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祖辈房产证、拆迁协议、租期三年或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房产证及出租或出借公房的证明),以及网上报名当月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
(二)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请登录“天河教育在线”了解相关细节)条件的,在天河区有居住地和监护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请家长携带全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到居住地对口小学进行学位申请及资料审核。

天河区幼升小招生政策原文:http://www.tianhe.org.cn/contents/2/45774.html


请搭小电梯到:天河区小学地段划分

Rank: 40Rank: 40Rank: 40Rank: 40

帖子
6163 
经验值
44027  
注册时间
2010-9-11 
BB生日
2010-05-01
本帖最后由 安小慧 于 2017-4-17 17:56 编辑

越秀区

2017年越秀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2017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我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精神,采取“统一时间招生、学校设点审核、统筹安排学位、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接受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

一、登记时间
越秀区户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5日至15日。
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
2017年5月20、21、22日三天到网上报名系统指引的学校提交资料审核
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儿童(含智障、自闭、脑瘫等类型),可到我区特殊学校申请入学。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入学登记。
(二)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常住户籍的,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详见附件),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于 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而未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

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凡符合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带小孩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随父母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小孩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4、《广州户籍生小一公办招生学生信息表》。
(二)随祖辈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
1、居住地房产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4、《广州户籍生小一公办招生学生信息表》。
(三)租住户适龄儿童需提供:
1、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2、家长及小孩在本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4、《广州户籍生小一公办招生学生信息表》。
(四)实际在本区居住的拆迁户子女需提供:
1、拆迁协议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实居地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4、《广州户籍生小一公办招生学生信息表》。  
以上情况除适龄儿童在本区的居住地为父或母的完全房产外,均需提供该居住地为小孩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家长可到全市各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信息)。

四、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的非穗籍适龄儿童按《2017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中的证明材料准备资料,于2017年5月20、21、22日三天带备证明材料到符合条件的服务范围学校进行登记审核。

五、学位安排办法
详见《2017年越秀区小学招生问答》

六、 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
(一)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书于6月11日由家长到登记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
(二)新生注册时间于6月17日进行,届时家长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三)对不依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适龄儿童,在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进行补登记,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和所需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


2017年越秀区幼升小交流群:加群,请扫码!!

图片9.png








Rank: 40Rank: 40Rank: 40Rank: 40

帖子
6163 
经验值
44027  
注册时间
2010-9-11 
BB生日
2010-05-01
本帖最后由 安小慧 于 2017-4-17 15:31 编辑

海珠区

2017年海珠区的幼升小政策已出炉!今年海珠的招生入学条件放松不少,几个省一级小学扩大招生,另外,部分原来属于统筹入学的,今年也可能变成地段入学!

一、登记时间
1.网上报名:
海珠区户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5日至15日
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网址:http://zs.gzeducms.cn/
2.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2017年5月20、2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招生报名平台指引的学校审核材料.

二、入学资料
1.从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答应的《2017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2.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页);
3.适龄儿童的个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适龄儿童2017年的广州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6.儿童预防接种证。
各类不同情况的家长还需要提交其他资料,具体请看文后政策内容图片。

海珠区招生宣传资料:
原文:http://www.haizhuedu.net/contents/95/17086.html

1.jpg


2.jpg


3.jpg


4.jpg


5.jpg


6.jpg


8.jpg


9.jpg


10.jpg


11.jpg


12.jpg



三、学位安排
1、完全房产住户
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全权所有,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但该房产已有适龄儿童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不完全房产住户(指户籍地房产是适龄儿童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
适龄儿童的父母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且该房产共有人没有子女在对口学校就读1-5年级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或该房产共有人子女已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3、随祖辈居住户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祖辈同户同住在祖辈(直系亲属)房产,且该房产是其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地址无适龄儿童在对口小学读1-5年级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随祖辈居住的其他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4、随非直系亲属居住户
居住在适龄儿童非直系亲属房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5、租住户
租住公租房的租住户子女,人户一致,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地址无适龄儿童在对口小学读1-5年级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其他租住户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6、集体户
(1)单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实际居住在单位集体户口地址、且是广州市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父母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仍在该单位工作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单位集体户口的其他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公共集体户口:适龄儿童的户口在公共集体户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7、拆迁户
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安排在海珠区居住,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海珠区辖内居住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8、属于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前及时将户口迁移到小孩及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以免延误学位分配。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学位分配原则但具有海珠区户籍、实际居住在海珠区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小电梯上101楼:海珠区小学划分地段


2017年海珠区幼升小交流群:加群请扫码!!

海珠区.png







Rank: 40Rank: 40Rank: 40Rank: 40

帖子
6163 
经验值
44027  
注册时间
2010-9-11 
BB生日
2010-05-01
本帖最后由 安小慧 于 2017-4-17 15:40 编辑

荔湾区

2017年荔湾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指南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穗教发〔2015〕11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今年我区适龄儿童入学继续实行按学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的办法,入学指南如下:

一、入学程序
2017年,全市公、民办小学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1、具有本区户籍报读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登录“广州市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进入公办小学网上登录报名,再根据网上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
2、居住在本区的非穗籍适龄儿童可登录“广州市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进入民办小学网上登录报名。
3、居住在本区的非穗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适龄儿童于5月21日直接到学校现场提供材料报名登记并审核。
二、网上报名时间和审核资料时间
1、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5月5日-5月15日
2、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5月10日-5月20日
适龄儿童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在此时间段内前往地段小学或所报读的民办学校现场提出申请,各公、民办小学在此时间段内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提供网上报名协助。
3、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时间:5月20日-5月22日(星期六、日、一)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4、民办小学的资料审核时间请留意各民办学校的告示
三、入学登记办法
(一)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指2011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办理入学资料审核的地点、需带备的证明材料:
具有本区户籍的,报读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提交后,于5月20日-5月22日三天内,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按照地段学校的指引带齐证明材料携小孩到地段学校进行审核,各小学的招生服务地段分别在荔湾区各公办小学与社区居委会公布栏公布,同时在荔湾教育网上(http://www.gzlwedu.net.cn)公布,需带备证明材料如下:
1.户口簿;
2.自有住房的:需提供与户口簿同址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
3.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需提供房屋查册证明;拆迁户需提供有关拆迁协议;
3.儿童计划免疫证;
4.儿童身份证。

(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入学申请登记办法
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在对应服务地段学校登记报名。符合条件者,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照顾1.png

照顾2.png


(四)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登记办法
已申请积分入学的: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荔府办〔2017〕9号)于今年3月10日在荔湾政府网站和荔湾教育网上公布。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系统从3月20-31日接受报名。通过预审、初审、复审等环节,4月26日—5月5日公示积分计算结果,5月15日将经公示确认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名单移交区教育局。5月16-17日申请人登陆“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上申请系统”填报志愿。区教育局安排学位;5月18-19日申请人登陆网上申请系统确认录取结果。5月22-23日申请人携带已安排学位的随迁子女及以下材料到录取小学报到:

1.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入学录取书;
2.户口簿;
3.出生证;
4.父母身份证(儿童有身份证也要提交)、
5.儿童计划免疫证;
未申请积分入学的:可以到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申请剩余学位,如果公办学校没有剩余学位接收的,可到我区的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四、入学登记注意事项
(一)在报名登记前请务必到社区居委会了解清楚自己居住地段所属的社区居委及准备好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二)在报名登记前空挂户籍者请将户籍迁往实际居住地,并在实际居住地就近申请对口地段入学,对不符合人户一致的空挂户籍者一律在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
   四、补办报名登记手续时间、领取小学录取通知书时间与注册时间
(一)没有按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统一在8月29日到户籍所在地对口学校办理补报名登记手续,补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学校报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二)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为6月11日,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地点请留意各登记点学校的具体通知。
(三)新生注册时间为:6月17日
     荔湾区教育局查询网址:www.gzlwedu.net.cn



2017年荔湾区小学交流群:加群,请扫码!

图片4.png







Rank: 40Rank: 40Rank: 40Rank: 40

帖子
6163 
经验值
44027  
注册时间
2010-9-11 
BB生日
2010-05-01
本帖最后由 安小慧 于 2017-4-17 16:05 编辑

白云区
2017年白云区小学招生政策
一、招生对象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二、入学程序
2015年起,全市公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非本市户籍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5日至15日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地段小学必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登记有效后,于5月20至22日连续3天,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公办小学审核、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8月下旬向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

2016年起,民办小学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0日至20日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及1至4个平行志愿,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拟报名的民办小学现场提出申请,民办小学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

三、招生地段
区教育局应根据本辖区内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划分公办小学招生地段时,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
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因本区域内改造、撤并、新增公办小学、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无法完全满足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报区政府审定、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报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并提前一年通过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对公办小学招生地段进行少量微调的,应报区政府批准,并于当年4月5日前公示。


四、安排学位

各教育指导中心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本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地址一致。
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属同一个教育指导中心的,由各教育指导中心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为其统筹安排学位。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属同一个区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为其统筹安排学位。


五、照顾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各教育指导中心不得随意扩大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范围和条件。经按规定核实并公示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由该教育指导中心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含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具体对象及条件见附件。
2、各教育指导中心应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
3、各教育指导中心应做好人才绿卡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4、各教育指导中心应做好白云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入学工作。《广州市白云区安排重点企业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的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5、各教育指导中心应积极稳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广州市白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6、各教育指导中心应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
7、各教育指导中心与民政部门共同协商,做好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入学工作。
8、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延缓入学期满时,应即入学。




2017年白云区幼升小交流群:加群,请扫码!!

白云区.png








Rank: 40Rank: 40Rank: 40Rank: 40

帖子
6163 
经验值
44027  
注册时间
2010-9-11 
BB生日
2010-05-01
本帖最后由 安小慧 于 2017-4-17 19:04 编辑

黄埔区&南沙区


2017年广州市黄埔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指引
一、适龄儿童在黄埔区入读小学的主要途径
适龄儿童是指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止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
(一)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途径
1.在地段就近入学(地段生):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或租赁地址一致,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需居住在祖辈房产的,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祖辈】,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地段安排入读地段公办小学。
2.统筹安排入学(统筹生):具有黄埔区户籍或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区内公办小学。
3.入读民办学校: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放弃地段生或统筹生入学资格,其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
(二)广州户籍非黄埔区户籍适龄儿童
1.回户籍地入学:广州户籍非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
在2017年4月30日前将户籍迁入黄埔区的,按黄埔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途径安排入读公办小学;
5月1日至8月31日将户籍迁入黄埔区的,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区内公办小学;
2.入读民办学校:广州户籍非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我区民办学校。
(三)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途径
1.政策性照顾入学:符合当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规定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本辖区内公办小学(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2.入读民办学校: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我区民办学校。
3.积分制入学: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可由其父或母通过申请积分制入学方式就读我区公办小学(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详细情况请查阅《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埔府〔2017〕5号)。
4.“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入学: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可由其父或母通过所在企业在全区排名,获得入学指标。企业排名黄埔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和广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评分得出,重点解决企业骨干员工子女入读我区公办小学。(咨询电话:黄埔科工商信局,王子南,82378447;开发区经发局,刘海亮82111705。)
二、黄埔区户籍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残疾儿童入学
根据《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适龄儿童监护人于5月19-21日向户籍地址对应的公办小学提交延缓入学书面申请,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后由学校报区招考办审核备案。
年龄在6周岁或以上的轻度智障的特殊儿童,可到户籍与住所所在地对口学校办理随班就读入学手续,任何小学不得拒绝轻度智障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条件许可的,也可以到知明学校、启智学校报到登记入学。
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入学就读。因严重疾病无法入学就读的重病儿童由我区特殊学校提供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但须到对口招生的小学登记。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可通过登录“黄埔教育信息网”链接“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http://zs.gzeducms.cn)”入口进入报名网页。
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请点击“公办小学报名”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5月5日至15日。
申请入读民办小学的广州市户籍和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请点击“民办小学报名”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5月10日至20日。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规定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无需进行网上报名。
四、资料审核
1.已成功报名入读公办小学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的家长请于5月19日至21日按报名系统发送的短信要求带齐所需材料到指定学校进行报名信息审核。相关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以学校要求为准。
2.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规定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于5月19日至21日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小学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017年黄埔区幼升小交流群

图片3.png





2017年广州市南沙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指引
电脑用户请下载:穗南教〔2017〕65号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
手机党请戳大图查看!!!

1.jpg



2.jpg



3.jpg



4.jpg


6.jpg


小电梯上105楼:2017年南沙区小学地段划分


2017年南沙区幼升小交流群

图片5.png







Rank: 40Rank: 40Rank: 40Rank: 40

帖子
6163 
经验值
44027  
注册时间
2010-9-11 
BB生日
2010-05-01
看了这么全的划片表,快来分享一下自己能入读哪所学校吧!你对地段小学满意吗?如果不满意会选择入读民校吗?大家都来说一说

Rank: 1

帖子
经验值
10  
注册时间
2017-2-10 
好厉害,赞一个

Rank: 1

帖子
经验值
10  
注册时间
2017-2-10 
越秀区的资料发错了!

点评

安小慧  非常抱歉,小慧已经重新上传啦!请查看哦~  发表于 2017-2-13 10:01

Rank: 1

帖子
经验值
5  
注册时间
2017-2-10 
广州各区小学招生政策
来自[移动wap版]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帖子
272 
经验值
1747  
注册时间
2013-4-12 
BB生日
2013-11-01
越秀区的资料发错了+1

点评

安小慧  非常抱歉,小慧已经重新上传啦!请查看哦~  发表于 2017-2-13 10:01

Rank: 1

帖子
经验值
10  
注册时间
2017-2-11 
麻烦大家  家有小孩今年2017年小升初 在越秀区就读小学 户口不在广州本地  报名需要父母双方的一方购买广州市社保吗?因为近期可能公司社保可能要买深圳的 正在烦恼中 !请知道的朋友告一下  谢谢!
来自[移动wap版]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帖子
102 
经验值
1456  
注册时间
2011-3-29 
BB生日
2011-11-12
留手
来自[移动wap版]

Rank: 11Rank: 11

帖子
经验值
1104  
注册时间
2016-12-19 
我家骏景小学和天府路小学,住在骏景,去天府路也不远,请问哪所更好?PS.初中会考虑读国际学校,小学要住校舍不得!
来自[广州妈妈网iPhone版]

Rank: 20Rank: 20

帖子
经验值
20004  
注册时间
2016-2-18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帖子
1948 
经验值
4626  
注册时间
2010-7-12 
马克
来自[广州妈妈iPhone版]

Rank: 3Rank: 3Rank: 3

帖子
经验值
63  
注册时间
2016-9-1 
谢谢楼主分享。!!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最新!网罗2017广州各区幼升小报名时间、政策和网报攻略! ...
快速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1754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095 Copyright 2004-2024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开发者:广州盛成妈妈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应用版本:11.12.0 应用涉及权限APP隐私协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