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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手续 ]

卖房的业主千万不要做公证(已经拿到赔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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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21 13:13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帖最后由 月妖娆 于 2012-4-23 14:04 编辑

留位留位

到今天才来和大家做总结报告

事情经过之前已经写了  这里再简单写一下:与疑似炒家签约后,买家付全款后,没及时去过户,而是找借口得到了全权委托书,承诺十多天后自己去过户。我们就以为她会自己去过户。

结果,9个月后我买房子,才发现卖家并没过户,因此唯一住房变成二套房,多交了1万多的税费。

然后就是发催告,和对方去过户,向对方追讨损失。

最后,对方赶在我们和律师签代理合同前与我们和解。赔偿了这1万多给我们。我们也不再计较她违约责任了。

感谢我的师兄,他是律师,由他做见证人,帮我们写了协议。

总算有个好的结果吧。

在这里告诫所有卖房人,一定不要给买家做全权委托公证。

点评

天天吃面  这种人很有心机,我们的社会怎么会有有那么多这些人?  发表于 2012-4-8 18:23
RIAN妈  估计你的价格转笋,那人想拿下等价高再转手,不出任何税费,赚差价,高啊。  发表于 2012-3-28 13:27
已有 1 人评分金币 收起 理由
程灵素 + 1 感谢楼主分享自己的经验教训,给大家提了个.

总评分: 金币 + 1   查看全部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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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遇人不淑啊。。也不能一竿子打死所有买家都这么害人。。 当初你忘了写一个合同,就是将来造成的损失由他们赔偿。。如果定了这个合同, 现在也不会这么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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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月妖娆 于 2012-4-15 22:26 编辑


   
郑大源 发表于 2012-3-21 13:28
建议楼主吓唬一下买家,就说你要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证遗失,重新补办房产证,然后一房多卖了!
到时候你卖了 ...


留位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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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限购惹得祸,

点评

newboy  你都没看完乱评论!并不是限购的原因,而是买家是炒楼客. 本看好后市的,但是始终卖不掉.没办法!  发表于 2012-3-27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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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挺麻烦的,以后好人不要随便做,我现在都烦,借钱给人,说短时间还,现在差不多1年了,我们也等钱用,人家就是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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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郑大源 的帖子

我在网上查的 买房的委托公证必须要受托人也到场才能撤消
关于时效  应该写的是过完户为止

而且   我悲催的是

一时忘记把合同放哪里了  
没找到呢  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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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月妖娆 的帖子

这种人渣买家,楼主不能轻易放过他们。照你的意思,房产现在还登记在你的名下呗?如果是这样,那就好办多了,登记在你名下就是你的房产,你爱卖就卖,爱租就租,找个朋友跟你们演双簧,假装把这套房子又放盘放出去了,有买家过去看房子,找几个人扮演中介和看房的,浩浩荡荡的就过去,反正房管局去查,房子还在你名下,不怕的。让假扮的看房者给他打电话,假装是咨询房子的产权问题,自己挺想买的,但是去房产局查册登记在你的名下,但是听中介透露说房子已经卖了,所以打电话给他求证一下
你就等着他回头求你过户吧
楼主别急啊,这样不过户,是他有风险,他应该比你更着急才对
到时候你就各种推脱走不开,让他急死去吧,除非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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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小小刀 的帖子

感觉可行  高啊  
哪天找人实际操练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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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月妖娆 的帖子

找个演技好点的去演看房客,给他打电话的时候假装无意透露你们两口子准备移民了,他是全款买房,所以价钱比市价低,他非常心动,都准备签合同了,咨询过房管局的熟人,查过了确实登记在你的名下,无意中听中介说漏嘴了,所以专门打电话找他求证一下
接下来,就等着极品买家抱着你大腿求你过户吧
你不要轻易过户哟,一定要把你的损失要回来
不能便宜这样的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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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月妖娆 于 2012-4-15 22:2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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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有这样的买家。很奇怪。难道他们是在等涨价,不用付税费然后就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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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写好啊,比如在12个月之内必须支付全款并书面确认,超过期限每天收取万分5违约金。
或者是在支付全款前,买家不得对房屋进行转让,抵押以及出租,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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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第一穷人 发表于 2012-3-22 09:23
合同要写好啊,比如在12个月之内必须支付全款并书面确认,超过期限每天收取万分5违约金。
或者是在支付全款 ...


委托给她女婿时候也担心她是炒家  一房几卖
我好象记得有约定 是只能办过户,不得转卖吧
哎  公证书不知道放哪里了

要是找不到    能不能去公证处补一份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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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我刚好去拿房产证  可以先问问挂失房产证
已经决定向她追讨给我带的经济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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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妖娆 发表于 2012-3-22 09:28
委托给她女婿时候也担心她是炒家  一房几卖
我好象记得有约定 是只能办过户,不得转卖吧
哎  公证书不知 ...


一般认定以合同为准的。。。
RUI

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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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可以单方面撤销的,不需要受托人。
另外,公证委托可以做不仅一份,例如你可以和那外地人做公证,也可以给B做公证。简单明了,对方是欺负你不懂法律而已。
小童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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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多多妈 发表于 2012-3-21 14:20
奇怪,房子还在你名下,他们就不担心??我不太懂,留印支持


对呀,房子不还是你的吗?如果是我,乐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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