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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手续 ]

合同写明卖家实收的前提下,土地出让金该谁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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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3-7 10:31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请教一个房产交易过户的问题在交易合同写明:卖家实收,税费由买家全部承担。但现在办理过户时,房子要补土地出让金约2.5万,买家不肯承担,要卖家支付这费用,否则,就视为卖家违约。
请问各位专业人士:
一、这笔费用应该由谁来支付?
二、如双方都不肯承担这费用,造成交易过户失败的,那是谁违约?


急急急,在线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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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rbleboy 发表于18楼  查看完整内容

上次我朋友买房的时候这笔土地出让金是卖家出的哦。。。。按我的理解是卖家不交这笔钱,这房子就没有上市交易的资格。土地出让金不是房产交易产生的必然费用,不应该算买家违约。 (来自手机端的回复)

tirbleboy 发表于24楼  查看完整内容

中介肯定是没尽自己的职责,但是我觉得楼主也不要太乐观。你和中介签合同时没特别告知土地出让金的事情对你很不利,虽然写着所有税费买家承担,但是就土地出让金的性质来说不属于房屋交易中产生的必然费用,反而国家规定房改房之类需要在上市交易前补缴土地出让金。注意这里有两个字眼,上市交易”前“和”补缴“。很明显国家规定默认土地出让金是卖家承担,而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话按国家规定执行。哪怕再退一步来说,没补齐土地出 ...

点评

benson-bb  我上次买老破小卖家也是实收,当时土地出让金1个点是我方出的  发表于 2018-3-30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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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实收,税费由买家全部承担。从这句话,我觉得应该只能是买家出了。因为写明是人家卖家实收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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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郑大源 的帖子

这房子不是房改房,是1988年经广州市解困办向广州市城建开发总公司购买的商品房,1992年取房产证(当年的房产证是2本的)。交易签合同前,中介曾到房管局查过册,但中介没向买卖双方说要交这个土地出让金,我们也不懂,昨天中介才打电话来说有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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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我爱许小宝 于 2014-3-7 11:43 编辑

回复 郑大源 的帖子

查册的资料中介只发了给买家,没有给我们。当时我问中介,她说OK,没抵押,可交易。于是双方就签约了。那如果双方都不愿意出这笔费用,到底是谁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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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郑大源 的帖子

合同是3月2号签的,有效期是30天。我的理解是30天后(4月1号),如果买家还不过户交余款的话(我们是一次性付款,不按揭),买家付的定金我们不予退还,并且可以重新在中介放盘出售。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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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郑大源 的帖子

哦,网签的纸质合同就已经签了,但手续办了没我就不知道了,能上网查到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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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朋友买房的时候这笔土地出让金是卖家出的哦。。。。按我的理解是卖家不交这笔钱,这房子就没有上市交易的资格。土地出让金不是房产交易产生的必然费用,不应该算买家违约。 (来自手机端的回复)

点评

fiana.l  +1  发表于 2014-3-8 15:41
所谓  实收这点比较模糊。通常是税费,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的。  发表于 2014-3-7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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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就是实在收到手的钱..........当然是买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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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跟你们说了 你们这份合同估计签不成了 定金收了 主导权在你手里 强势一点 大不了等买方主动放弃 再找别的买家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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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朋友买房的时候这笔土地出让金是卖家出的哦。。。。按我的理解是卖家不交这笔钱,这房子就没有上市交 ...

实收这点比较模糊。通常是税费,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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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irbleboy 于 2014-3-8 07:2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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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明显就是中介问题啦,没做好事前查册工作,我向双方应该和平解约!中介费一分不给!卖家没错,买家没错,错在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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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irbleboy 于 2014-3-8 07:42 编辑

中介肯定是没尽自己的职责,但是我觉得楼主也不要太乐观。你和中介签合同时没特别告知土地出让金的事情对你很不利,虽然写着所有税费买家承担,但是就土地出让金的性质来说不属于房屋交易中产生的必然费用,反而国家规定房改房之类需要在上市交易前补缴土地出让金。注意这里有两个字眼,上市交易”前“和”补缴“。很明显国家规定默认土地出让金是卖家承担,而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话按国家规定执行。哪怕再退一步来说,没补齐土地出让金前该房屋就没有交易的资格,在该房屋没有交易资格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买家能否就此条例申请解除合同?这里还存在很多变数。而楼主你又是买一卖一。。。。。还是找买家协商一下吧,真要斗起来除了律师和法院你们谁都没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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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GZ小马哥 的帖子

合同已签,定金有收,是在办理过户时中介才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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